各位思政课教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教室、进头脑,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组织设立景德镇陶瓷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其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阐释,紧密结合当下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
二、课题研究范围
申请人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三、课题名额和评审
1.课题立项总量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项,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
2.课题评审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组从课题前期研究基础、课题创新性、课题应用价值以及能否促进我校思政课教学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公示。
四、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对象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思政课专职教师以及从事思政课教学的“双肩挑”教师。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主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主持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即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
2.所有课题研究都应围绕我校思政课建设进行,课题成果要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3.成果形式:举办面向全校师生的思政讲座、制作有关慕课、撰写研究报告、提交可行性方案、40分钟以上教改实践视频或发表教改论文等,其中研究报告是必须的结题材料之一。
4.立项课题须参加中期检查等工作,确保课题完成质量。各项目承担单位(科室)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提高研究质量、取得研究成果并如期结题。
六、课题材料报送
1.申请人要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请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并于2023年5月12日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王素雅收),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tdmysxzz@163.com。
3.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吕丽芳 电话:18770010025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31日